国际关系博士学位学习计划(2025/2026学年起适用)

1、培养目标

本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全面掌握国际关系理论基础及对外交流实践的科学研究和综合性专业人才。

2、入学资格

凡具有相关学术背景(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外国语言学、区域国别学、国家安全学等)的硕士学位者,通过澳门科技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可申请入读。

3、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为3年,最长修业期为6年。

4、授课方式

面授

5、授课语言

中文/英文

6、课程专业范畴

  • 国际关系与全球治理

  • 中国与葡语国家关系

  • 中西文化交流

7、学术领域/知识范畴

政治学

8、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 (12学分)

科目名称

学分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4

世界史研究

4

国际关系理论

4

 

表(二):专业必修科目(6学分)

专业范畴

科目名称(不同专业范畴的学生须选择相应科目)

学分

国际关系与全球治理

国际政治经济学专题

3

中国对外政策分析

3

中国与葡语国家关系

澳门对外关系研究

3

中国与葡语国家文化经贸合作研究

3

中西文化交流

中西文化交流史

3

澳门与中西文化交流

3

 

表(三):选修科目(三门选修一门:2学分)

科目名称

学分

国际关系史

2

世界华人华侨与全球治理

2

东南亚研究

2

 

表(四):学位论文(12学分)

科目名称

备注

   学分

论文

不少于八万字

  12

 

9、学习要求

  1. 第一、二学期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3门必修科目、表(二)中的2门专业必修科目和表(三)中的1门选修科目,共计20学分。

  2. 学生在确认完授课科目后, 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完成开题答辩后,即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研究性),不得少于八万字。

  3. 学生在修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在澳门科技大学认可的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或在澳门科技大学认可的二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两篇。

  4. 学生在修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参加至少十次学术活动,包括参加澳门科技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所认可之学术讲座、座谈会、研讨会、工作坊、研究课题、及EDC所举办的课程等。

  5.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10、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2个月,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为1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2. 课堂教学一般安排于周一至周五晚间、或周六。

 

11、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博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